來南中高速項目已有半年了,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寫新聞稿,雖然寫得還不太熟練,但這種有格式的、特色鮮明的文字,想必假以時日也能掌握得來,辦公室的前輩給我看的寫作書里說:新聞稿是一種“不自由”的文字,我舉雙手贊同。
什么是自由的文字?小說?散文?隨筆?我覺得筆下的自由不該是被作者命令的自由。
突然想起來在高中和好朋友一起構思過的一個“劇本”——那的確是得叫劇本的,因為它的內容真真切切就是我們當時想要拍的一部電影。我很難忘記那個中午:我和他擠在一張凳子上(高中因為調皮我坐了好幾個學期的單人桌),桌上攤開的是他的“秘密記事本”,翻開全新的一頁,我倆共同想象著那些幼稚又認真的電影畫面。我負責用筆把它們記錄下來,就算偶爾發笑也無所謂,周圍同學的聲音足夠掩蓋我們的笑聲,遺憾的是劇本只寫了一小半,那個沒有班主任的中午就這樣結束了。
那可能是我第一次試著去創造某些故事人物,盡管故事的主角就是我和他。
我寫不好小說,一是認為想要寫好小說需要很強的文字功底和豐富的社會閱歷,目前的我絕對達不到要求;二是因為本人有個毛病:無法創造出一個完全不同于自己的人物。
我向來都是喜歡寫隨筆的,因為隨筆大多是記錄自我感受,這也是我較為擅長的地方,而一旦涉及到小說,我整個人就開始變得虛弱,無論怎樣去塑造人物,我都會發現他們或多或少帶有自己的影子,寫來寫去其實都是在寫我自己,這種感覺就像是我奪去了那些角色的靈魂,強制性塞給他們以我的思想,無情地支配著他們的命運。
造物主賦予角色生命,卻賦予不了屬于角色自己的思考方式,真殘忍,不是么。
我想每個角色自誕生之日起就有選擇自己命運的權利吧,作者應該只是把他們各自的命運呈現給讀者看,僅此而已。
又想起來前段時間重溫《星游記》,米吉對米龍說的話:因為拔掉草才好看的花,小草自己卻看不見,做這么狠心事的人,又怎么有資格欣賞好看的花呢?
為了美麗的花而決定小草的命運,那又怎么能寫出好的小說呢?
真希望能擁有一片屬于自己的花園,一個花草都能自由生長的地方。(陳揚)